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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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双方签定了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符合法规吗?能否支付二倍工资?
都已经是2019年了, 竟然还有公司不按章程办事儿, 前脚刚与劳动者签完合同, 后脚就将合同“束之高阁”, 难道,劳动者签了字的合同该被立刻“封存”? 自己签的“卖身契”竟然不配拥有? 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份“拿不出手”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还能有保障吗? 案例回顾 小敏入职了一家广告公司,在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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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原配发朋友圈寻找“小三”,过分吗?
“渣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而且是一波接一波…… 北京从来没有爱过西雅图, 只是玩儿过睡过而已!” 这是“毒蛇”金星老师, 在吴秀波事件后的发声, 可谓是精辟。 但是, 对渣男道德谴责的同时, 女性第三者也备受灵魂拷问。 称其为“小三”,过分吗? 案情是这样的: 丈夫外遇,妻子隐忍 2015年9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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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从银行贷款再转借他人牟利,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朋友来借钱,给还是不给? 此时一般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不给利息直接回绝, 第二种,利息不高掂量掂量, 第三种,利息不菲凑钱借你! 可是钱从哪儿来? 别急,咱在银行有信誉, 银行约等于自家提款机! “张某银行信誉贷款转借朋友, 合同无效,利息泡汤”, 为何张某白忙活一场? 案情回顾 刘某因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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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网红打卡驾驶舱,桂林航空该不该被原谅?
飞机自诞生以来, 为人类的出行提供了莫大的便利。 然而,近年来, 飞行事故接连发生,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们对飞行安全的信赖。 如果有一位网红, 在你正乘坐的飞机驾驶舱内喝茶拍照, 你会不会细思极恐、瑟瑟发抖? 事情的发生 2019年11月3日,微博网友@Aaaaquarious的一张在飞机驾驶舱内的照片引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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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司机开车把自己压死了,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司机全责
开车撞伤撞死别人的事儿听说过不少, 可是开车把自己撞死真是第一次听说, 这究竟是什么离奇的事故, 司机竟然被“自撞”夺去生命? 事故里面没有第三方, 责任全部落在了遇难者自己头上, 事实清楚,案件简单, 可这保险赔偿却成了难题…… 案例回顾 最近,一起离奇罕见的交通事故吸引了我们的眼球,某...[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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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快要结婚,竟发现未婚夫还有其他女友,算是诈骗吗?
网恋可能会让女性无法自拔, 但是,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 网上“租来”的男朋友, 未必有那么靠谱。 如果遇到了找你借钱的网友, 那么恭喜你,这可能是个坑。 所以,有些时候,感情可以谈,钱,免谈! 01、谁才是真爱? 孙雨琦(化名)在网络科技公司工作,在网上结识了赵杰(化名),二人很快就进入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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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感染艾滋遭拒录,诉茅台索赔9万
自第一起艾滋病发生至今, 已有38年; “关艾计划”也已启动八年。 艾滋病虽然目前不可治愈, 却可以控制。 但在生活、工作中, 艾滋病患者难免遭受不一样的对待。 近日,一名艾滋病患者因为体检不合格被拒绝录用, 多次协商无果后, 他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 事情是这样的······ 案件的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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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因赌博被拘遭解雇却获赔8万,单位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
人民教师赌博被拘, 学校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原告一纸诉状,与学校对簿公堂, 历经两次审理, 最终法院判决学校赔偿8万元。 学校解除理由合法却要赔偿, 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 案件的发生 深圳一学校员工龙五因赌博而被行政拘留后,学校根据规章制度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经仲裁后起...[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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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
单位强制征用员工朋友圈,点赞转发不够就扣钱!合法吗?
对于高薪的老板, 工作的意义,或许是人生的方向; 可是对于低薪的我, 少点麻烦,或许就是生命的真谛。 但是,老板会同意吗? 为了拼业绩, “推销与文宣”一刻也不能停, 只要宣传不死,就往死里宣传, 微信文章,分享!点赞! 这还不算,群发!截图! 这究竟违法吗?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啊? 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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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宏颜获水”滋事者,被警方拘留5日
李彦宏在最近的一次演讲中被人灌水, 导致百度喜提“宏颜获水”一份, 有“同款怡宝单价1.075元,清凉!”的广告, 还有人进行了垃圾分类的普及教育, 被泼的是“湿垃圾”,瓶子是可回收垃圾。 甚至有网友调侃,换成别人会对泼水者说什么, 马云:你能跑上台泼我是你的“福报”。 雷军:Are you OK?...[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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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范冰冰李晨分手,若存在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或成难题
最近的感觉就是, 一天吃完了一夏的瓜, 乐乐感到不消化。 几家欢喜几家愁, 结婚分手忙来凑。 虽然李晨冰冰发文分手, 称我们不再是我们, 我们的财产该怎么办? 毕竟是“八亿纳税大户”, 同居财产肯定不少! 1、同居财产包括哪些? 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在此...[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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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男子给狗取名“城管”“协管”,被拘10日……,这事你怎么看?
给狗狗取名是正常的事情, 是拉进与最可爱朋友距离的方法。 就这,也能成为某些人“作死”的途径, 不知是想让狗狗与众不同, 还是想自己能“立刻出道”, 班某东给狗取名“城管”,“协管”, 还不断发布图片、视频秀“智商”, 可谓是“公安叫你明日去”, 你却“偏要今日来”, 拦都拦不住啊…… 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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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法院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许多人曾以为,婚姻是爱情的殿堂, 却硬生生把婚姻过成了爱的“坟墓”。 所以,之前的一切…… 相亲是看坟墓,表白是自掘坟墓, 移情别恋是迁坟,第三者是盗墓! “与有配偶者同居”是“盗墓专业户”。 对此,小编不禁感慨, 渣男锡纸烫,渣女大波浪, 而我不一样,积极又向上! 那么就让我们以阳光、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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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住着别墅,乞讨为生?别在犯罪边缘疯狂试探
那些年,我们一起见过的“乞讨者们”, 地铁口,商业街,火车站, 哪里热闹哪里就有他们, 他们或破布烂衫,或亲人患疾。 与城市的喧嚣显得格格不入。 你是否也曾心怀怜悯, 但是未曾思考过, “卖惨乞讨者”或许是最好的“演员”? 你是否曾经献出过“爱心”, 但却未曾想象到, 他们可能过得比你还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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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女方出轨生子”男方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人生在世,有喜有悲, 古有四喜,今有四悲。 久旱逢甘霖——只一滴; 他乡遇故知——碰债主; 金榜题名时——白日梦; 洞房花烛夜——在隔壁。 如果实在要加上一条的话, 那恐怕就是: 欢喜得贵子——邻居的。 面对“隔壁老王”,男方还能救济吗? 案例引入 案例一 唐某(男)与方某(女)在2013年按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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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被追尾者被法院判赔偿?“事故后离开现场构成不作为侵权”
“妈妈和女友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这个千古难题让无数男同胞为止苦恼, 不过,也有优秀的网友给出过“正确答案” 当女友问你时,优秀的回答是: 先救妈,然后我和你一起坠入爱河~ 其实,作为一个理智的法律人可以告诉你: “先救女友”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为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义务, 不救...[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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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浩沙健身“跑路”!你的预付款打水漂了吗?
“浙江温州,浙江温州, 最大皮革厂,江南皮革厂倒闭了! 老板黄鹤吃喝嫖赌, 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 你还我血汗钱,还我血汗钱……” 这样的江湖传说并可并不完全是个段子, 健身品牌“浩沙”大规模撤店, 负责人失联,老板跑路, 这下,不仅工作人员血汗钱泡汤, 消费者也要跟“预付款”...[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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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顺丰邮寄公文属于违法,必须使用EMS?
从前的时光很慢, 一辈子只够爱一个人; 现在的年华更慢, 一辈子只够等一件EMS。 等到用EMS邮寄的防腐剂变质了, 等到寄给儿子的新衣服穿在了孙子身上。 很多人费解,EMS凭什么拽炸天? 今天的案子就能让你见识到, 法律法规护体的EMS的魅力! 案例回顾 2016年,贾友宝诉青岛市黄岛区政府...[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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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鉴定出错致母亲错养儿子23年!高院坐在中院的被告席上
一岁儿子被保姆拐走, 经多方努力又“失而复得”, 法院鉴定:亲生! 不得不说这母亲“运气真的好”。 然而,就在二十几年后, 又有一个儿子奇迹般地出现了, 公安鉴定:这个才是“真亲生”! 对于“两个孩子”的母亲来讲, 将爱“错付多年”, 心理阴影面积恐怕难以估算了。 案件回顾 1992年6月,朱晓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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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法
孩子姓氏被改了,离婚后一方就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与他人重婚已经是很严重了, 擅自将亲生子女改为“第三者”的姓氏, 就更挑战咱们的底线了。 但是,正所谓, 百年修得刘老根, 千年修得谢广坤, 万年修得何以琛。 面对这些麻烦, 我们还是要冷静下来, 理智思考人生…… 不是,思考下法律。 【案件详情】 徐某(男)和白某(女)1999年4月26日登记结婚...[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立法守护!《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颁布
- 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与司法解释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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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2号】喻江、李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集合社会车辆对不特定的旅客招揽生意、拉客,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121号】欧敏、关树锦非法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长途大巴客运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77号】李彦生、胡文龙非法经营案——如何认定刑法中的“国家规定”,经营有偿讨债业务宜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
- 【第1057号】吴名强、黄桂荣等非法经营案——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应如何定性
- 【第1043号】王丹、沈玮婷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案——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公司与具备资格的公司合作开展证券咨询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 【第1042号】翁士喜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在城区违法搭建商铺并以招商为名收取租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1021号】钟小云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经营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业务的行为如何定性
- 【第865号】曾国坚等非法经营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尚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但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能否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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