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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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式诉讼(Accusatorial litigation)
控告式诉讼是奴隶制国家普遍实行的诉讼形式,以‘不告不理’为核心特征,诉讼的启动依赖于私人控告。诉讼双方地位平等,法官在审判中处于消极地位,仅负责居中裁判。该模式采用神示证据制度,通过宣誓、水审、火审等方法裁决案件。作为与纠问式诉讼相对的模式,控告式诉讼强调控辩对抗,沉默权在这一模式下得以发展。现代诉讼制度中的对抗制元素可追溯至控告式诉讼的传统。[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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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笔录(record of inquest)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定种类之一。[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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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hold hearings)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进...[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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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commit a crime)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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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crime;acusation;charge)
罪名是汉语法律术语,指法律规定的具体犯罪名称,是对犯罪行为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广义包括类罪名(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具体罪名,狭义仅指单一罪名。其作为刑事违法行为的正式称谓,需法律规定,体现犯罪性质和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罪名体系分为类罪名与具体罪名两类:类罪名作为刑法分则章的标题,概括同类犯罪性质;具体罪名明确犯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表述方式可分为单一罪名(如故意杀人罪)、选择罪名(如拐卖妇女、儿童罪)...[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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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act of rescue;urgent danger prevention)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作了明文规定。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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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sentencing)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拼音是liàng xíng,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 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 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犯罪人,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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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voluntarily surrender oneself)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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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damage compensation)
损害赔偿,一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二是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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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四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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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visitation right)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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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support)
扶养指的是对社会关系中的“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指的是亲属间的抚养。从广义上来说,其泛指特定亲属以及夫妻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狭义上的扶养专指平辈亲属以及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权利义务关系。[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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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Support)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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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post a bail and await trial with stricted liberty of moving)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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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agency by agreement)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为授权代理和意定代理。在委托代理中,委托授权行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的,本人的意思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代理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由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代理法律关系,使代理人产生的代理权。[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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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procuration by the lawyer)
律师代理是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以代理人身份开展的法律服务业务,涵盖刑事辩护、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涉外法律事务、非诉业务等多项领域。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可为被告人或受害人提供辩护或代理服务;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律师代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涉外法律事务涉及国际投资、金融保险等领域。非诉业务包括财产继承、专利申请等代办事项。律师还可担任法律顾问及提供咨询服务,在代理过程中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律师代理业务...[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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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会见(Criminal Meeting)
会见亲属、监护人是罪犯的一项法定权利,是动员社会力量及罪犯亲属协助监狱对罪犯实施教育改造的一项重要措施。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会见时,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的,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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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Lawyer meeting)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一种活动。[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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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detention/apprehension)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 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司法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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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Summon)
传唤,通常意义上是指司法机关用传票或通知的方法叫与案件有关的人,按时到达传唤地点,接受讯问。常见的传唤有社会治安行政传唤、刑事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 详细 ]
法律咨询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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