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刑法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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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国家安全机关在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中,为防止危害发生或者扩大,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26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中,为防止危害发生或者扩大,可以依法责令被检查对象采取技术屏蔽、隔离、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网络、系统等整改措施,指导和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并在检查检测记录中注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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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25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现场检查检测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国家安全机关开展远程技术检测,应当事先告知被检测对象检测时间、检测范围等事项。检查检测人员应当制作检查检测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检测情况。[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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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2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 (1)进入有关单位、场所,进行现场技术检查; (2)使用专用设备,对有关部位、场所、链路、网络进行技术检测; (3)对有关设备设施、网络、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检测。[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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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有关单位的相关场所、内部设备设施、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吗?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23条规定,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相关部位、场所和建筑物、内部设备设施、强弱电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防范、发现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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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2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1)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调阅有关资料; (3)听取有关工作说明; (4)进入有关单位、场所实地查看; (5)查验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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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有关单位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21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法律文书,可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1)发现反间谍安全防范风险隐患; (2)接到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举报; (3)依据有关...[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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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如何实行许可制度?
《反间谍法》第21条规定,在重要国家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的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实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安全...[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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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如何加强反间谍技术防范?
《反间谍法》第20条规定,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反间谍技术防范的要求和标准,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加强对要害部门部位、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的反间谍技术防范。[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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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如何加强日常安全防范管理?
《反间谍法》第19条规定,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等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采取隔离加固、封闭管理、设置警戒等反间谍物理防范措施。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8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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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如何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反间谍法》第18条规定,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反间谍安全防范的教育和管理,对离岗离职人员脱密期内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43条第1款至第3款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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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还应当履行哪些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除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反间谍安全防范审查; (2)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培训; (3)采取反间谍技术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制止境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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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哪些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九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单位性质、所属行业、涉密等级、涉外程度以及是否发生过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调整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名录,以书面形式告知重点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除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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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
《反间谍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明确内设职能部门和人员承担反间谍安全防范职责。[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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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网络运营者如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泄密案件?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配合监察机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向保密行政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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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在保守国家秘密工作中,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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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在国家情报工作中,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国家情报法》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国家对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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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公民和组织如何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各类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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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在反间谍工作中,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第八条、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反间谍工作中,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义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邮政、快递等物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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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如何对单位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进行指导?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进行指导:(1)提供工作手册、指南等宣传教育材料;(2)印发书面指导意见;(3)举办工作培训;(4)召开工作会议;(5)提醒、劝告;(6)其他指导方式。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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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反间谍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培训、普法宣传内容,增强全民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国家安全机关应当...[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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